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老挝东萨宏水电站工程(Don Sahong HPP)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东萨宏水电站工程(Don Sahong HPP)位于老挝巴色市以东大约150km处,地址位于湄公河流域巴塞省境内,装机容量260MW。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开开标的方式。
招标范围:
中压气系统设备
低压气系统设备
备品备件和消耗材料;
专用工具和专用试验仪器仪表
技术资料及文件和一切服务;
为使设备和系统能够可靠、稳定工作和保证设备、系统完整性所必需的设备、元件、材料和油品等亦属卖方供货范围。
与电站公用设备控制系统设备供货商的协调工作。
与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商的协调工作。
采购数量:1批。
交货时间:暂定于2018年2月交货。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天津新港或上海港指定仓库交货。
质量要求:
满足工程需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 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大于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生产企业近三年年生产能力应大于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1.2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3 产品应取得设备制造许可证等证书(如果有)。
1.4制造企业应具有设计和制造压缩空气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业绩,并有在执行国际标准的水电站投运3年及以上安全运行证明3个及以上。同时,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配套和服务采用国际标准的压缩空气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投运3年及以上的业绩至少3个及以上,并具有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和6人以上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
1.5 投标人和制造企业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 投标人近三年有关财务的报表。
1.7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