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春潮养殖有限公司Ⅲb型沼气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金湖县春潮养殖有限公司拟建的金湖县春潮养殖有限公司Ⅲb型沼气治理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已落
实,现拟对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金湖县春潮养殖有限公司Ⅲb型沼气治理工程
⑵工程地点:金湖县戴楼镇官塘村
⑶建设内容:建设池溶为300m3地上厌氧发酵池;60m3贮气柜,配套建设沼渣沼液综合利用设施、沼气余气利用
装置(火炬)和沼气流量计,配套总装机容量20kw的沼气发电设备等,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70万元。
(4)合同估算价:70 万元。
(5)要求工期: 60日历天。
(6)本项目付款方式为: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支付工程款:招标工程竣工正常运转后,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合格交付后,付中标价的85%,竣工验收合格一年期满无质量问题付至中标价的95%,余款做为质保金在竣工验
收合格期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四)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含叁级);
(五)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六)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七)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
何围标、串标行为。
(八)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
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九)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
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
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
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
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十)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6年04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
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如被授权委托人参
加,则提供1.劳动合同2.身份证3.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6年04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
费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
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投标人近3年(2014年2月24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建设过单体厌氧发酵池(罐)在300m3及
以上环保沼气治理工程.
(十三)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金无效。
五、本次招标公告在网上发布。
六、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3月13日上午8:00 9:30(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李 亿 (经理)
手 机:13683233285
邮 箱:haoyi08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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