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CZ-X-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枫亭菀(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XX-70-03-X)批准建设,X,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X,招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湖北交投·枫亭菀(一期)工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枫亭菀(一期)工程造价咨询。
2.2建设地点:湖北省利川市南环大道。
2.3项目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X平方米(约296亩),暂定总建筑面积约41.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2.9万平方米(住宅约28.7万平方米,商业及配套约4.2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8亿元人民币。
2.4建设工期或周期:计划60个月。
2.5委托服务范围:受托造价咨询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范,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签证以及现场状况,提供业主所需要的服务,并准确及时的提出咨询意见并出具咨询报告。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招标阶段
(1)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和商讨会,充分了解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和项目情况,并及时针对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分析建议。
(2)审核施工图图纸是否达到招标所需的设计深度,查看各专业图纸是否对应匹配,细部设计是否清晰完整,并在收到图纸5个日历天内将图纸中未达到招标要求的设计内容汇总并提交书面文件供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图纸完善工作。
(3)收到完整图纸后30个日历天完成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向相关审核单位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资料,接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并进行调整。
(4)根据业主项目组的需要在提交清单的同时提供设备材料表,并按照业主项目组要求提供有关设备材料价格的参考行情。
(5)参与招标方案(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暂估价范围、暂列金额项目等)的制定工作,协助编制、修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招标答疑文件和招标控制价等;
(6)在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同时,协助业主项目组划分投资分项目标。
(7)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进行审核,在收到投标文件后5个日历天内就投标实质性内容、不平衡报价、设备及材料暂定价的符合性、工程量清单修正等问题提交分析报告并提出控制建议;
(8)在经招标人确认的成果文件提交前,如施工图进行调整,咨询人应及时对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
2.5.2施工阶段
编制施工过程中重大变更项目的工程造价(必要时),如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招标人需要中标人进行相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时,中标人的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工程估算及明细,招标人不支付此项咨询服务费。
具体要求为:在责任期中,根据委托人要求,对施工过程管理及工程造价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咨询意见,重大工程变更造价咨询意见,需在委托人下达任务书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2.5.3结算阶段
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主要完成:
(1)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合同规定的各阶段计量结算支付审核;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索赔等重大事项,以及隐蔽工程的审核;工程结算最终计量支付的审核;工程合同奖罚和材料价格的核定;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他咨询意见和建议。
(2)结算完成之后,协助业主方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
(3)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相关审计工作。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湖北省有关的法律、法规。
2.7工期要求:各标段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中标人应及时根据审图意见对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编制与修订,并在施工图审完成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程结算造价咨询的成果文件需在招标人下达任务书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其它说明:
2.7.1.中标人的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审核批准后,中标人出具正式报告。
2.7.2.涉及到设计图纸深化程度不够,中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招标人催促设计单位。
2.8咨询服务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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