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江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沃家视频播控系统招标
一、主要内容
本项目包括:开发Andriod/iOS (含pad)手机App(含微信电视),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1) 移动视频播放:直播、回看、点播等优质视频随时随地收看。可支持本地化个性化视频专区内容上传、审核及播放等。
2) iTV助手:可实现投屏互动,互动点评、营销活动承载,实现大屏到小屏的延伸及手机遥控的便捷性。
3) 家庭信息化门户:集成想家、家庭云、照片分享等智慧家庭应用,可实现智能家居控制及智慧家庭各应用的聚合入口。
4) App的主要基础功能需要同步在微信电视实现。
二、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 投标人自在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与IPTV系统有互动的移动视频客户端运营成功案例(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中需有投标人开发本系统的描述)。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b.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d.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e.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f. 投标人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g. 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未妥善解决的。
6)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3) 售 价:500元人民币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