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州供电局2017年一般车辆维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服务规模:连州供电局2017年一般车辆维修,项目预算为92万元。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17年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故障维修及大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三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资格。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不良记录,或在广东电网公司范围内没有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3 月 3 日至2017年 3 月 9 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