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徽省青阳县第四中学委托,现对青阳县第四中学新校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青政采代(HW)2016-015。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资金及资金性质:人民币1233502.00元.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餐厅后堂设备、厨具的供货及安装。包括:设备、材料的提供、包装、运输(包括设备卸车、就位到安装地点)、安装、调试、配合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6、交货地点:安徽省青阳县第四中学新校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厨房设备制造商;
4、投标人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5、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受到相应处罚。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该整包中所列货物及数量完全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报名方式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涉及开标现场和详审需提供的原件要携带齐全,否则,后果自付。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企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7年3 月1 日至2017年 3月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