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五陵镇瓦查村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已由汤阴县财政局汤扶办〔2017〕5号文件、汤扶办〔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阴县五陵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省、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汤阴县五陵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汤阴县五陵镇瓦查村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2.2 招标编号: TY2017GC06
2.3 工程概况:汤阴县五陵镇瓦查村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包含汤阴县五陵镇瓦查村2017年度整村推进项目(文化舞台、广场)、(排水沟)、(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90万;
2.4 建设地点:汤阴县五陵镇瓦查村;
2.5 资金来源:中央、省、县财政资金;
2.6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广场回填土、广场硬化、舞台、排水沟、人居环境整治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2.7 工 期:6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叁级(含叁级)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起至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现阶段无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五大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齐全;所投入项目人员均须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3.3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报名时间内,即2017年3月3 日至2017年3月10日,查询内容须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如有));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 月3日至2017年 3月 10 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