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江苏华电句容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第二批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标书售价
(元) (交货期) 备 注
1 纳滤膜 套 1 805 2017-6 原装进口
备注:以上设备台套数量仅为参考,以招标技术规范书所列数量为准。
五、工程概况
5.1 项目法人: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2 本期建设规模:2台1000MW机组水处理系统实现零排放
5.3 建设类型: 改造工程
5.4工程计划(形象)进度:2016年12月开工。
5.5工程依据: 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华电句容二期发电公司,该项目已获得集团批复。
5.6 资金来源: 自筹。
5.7 电厂厂址: 镇江句容市。
5.8交通运输: 铁路或公路运输至施工现场。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合同履约、项目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7.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7.2投标人持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需提供投标人或所代理设备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7.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应连续盈利,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4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主要设备(脱水机/膜元件)必须是原装进口,并提供相应证明。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在近五年至少三项高盐废水处理业绩,其中至少一项国内业绩且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公告时间:2017年3月2日至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