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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力开发研究中心2017年第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分标02,包01:职工临时住房租赁项目)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X2017年第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分标02,包01:职工临时住房租赁项目)二次公告(采购编号:ZZZ-2X84-CG01-GK-02)1.概述X(以下简

X2017年第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分标02,包01:职工临时住房租赁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ZZZ-2X84-CG01-GK-02)
1. 概述
X(以下简称“采购人”)X(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应答人”)X2017年第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由于第一公告期间,分标02,包01:职工临时住房租赁报名单位不足,特针对分标02,包01:职工临时住房租赁发布二次公告。
2. 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
分标、分包及采购范围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X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应答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项目或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应答。
3.2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3月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5:30时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16:30时(北京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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