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生产装置检修维护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化工企业检修维护、安装、保运等相关业绩和资质(工作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需具有压力管道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类GC1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供货名称、投运时间及供货单位名称);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本设备的投运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检修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生产装置检修维护服务一年由投标方按招标方岗位配置要求提供合格人员,为招标方提供生产运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一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02日 09:00整到 2017年03月07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