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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养护设备集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养护设备集中招标信息详情1.招标条件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养护设备集中采购招标项目已由山东

 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养护设备集中招标

信息详情
1.招标条件

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养护设备集中采购招标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养护巡查车辆、清障车辆、以及除雪设备。本次采购要求设备性能稳定、质量可靠、节能环保,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负责将设备按照采购需求单位要求运输到山东省内的指定位置,并协助采购需求单位挂牌、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组织设备操作培训及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相关工作。

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划分为13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号
 采购内容
 数量(台)
 主要技术指标
 
1
 皮卡车
 31
 4×4, 2.4升或2.0T及以上排量,国V,原装进口或进口组装发动机,工程黄色
 
2
 双排车
 25
 4×2,2.8升及以上排量柴油发动机,

国V,载重≥1600kg,工程黄色
 
3
 厢式货车
 5
 4×2,2.8升及以上排量柴油发动机,国V,载重≥1600kg,工程黄色
 
4
 洒水车
 6
 8×4, 重汽豪沃或同档次底盘,国V,罐体公告容积≥19m3,工程黄色
 
5
 道路清扫车
 10
 4×2,东风天锦或同档次底盘,国V,吸扫式,垃圾箱容积≥7m3,最大清扫能力≥4500m2/h,工程黄色
 
6
 灌缝机
 6
 导热油容积≥70升,融胶能力≥250kg/h

加料系统、加热系统、温度控制系统要求原装进口,并提供重汽轻卡或同档次底盘作为设备托载,工程黄色。
 
7
 绿篱修剪车
 4
 4×2, 江铃、庆铃或同等档次底盘,国V,扫描宽度≥1.8m,最大平剪高度≥2.6m,工程黄色
 
8
 除雪撒布车
 14
 6×4,中国重汽豪沃或同档次底盘,国V,除雪宽度≥3m,工程黄色
 
9
 护栏抢修车
 18
 江铃或同等档次底盘,国V,拔桩力≥96.5KN,打拔桩高度0.7-2.7m,工程黄色
 
10
 锥标自动收放机
 1
 一汽解放或同档次底牌,国V,布锥速度:2~10km/h,锥标容量≥300个,工程黄色
 
11
 高空作业车
 1
 江铃或同档次底盘,国V,最大作业高度≥16m,吊臂最大起重重量≥1吨,工程黄色
 
12
 工程抢险车
 3
 江铃、庆铃或同档次底盘, 国V,发电机≥5KW,配照明灯、液压工具、破碎锤、切割、液体泵送、高压清洗、泡沫消防、树枝修剪、夜间高空照明、道路岩石取样、圆盘锯、冲击扳手、渣浆泵等,工程黄色。
 
13
 手扶压路机
 4
 单钢轮,原装进口,操作重量:160-200kg,

宽度≥560mm,频率≥70Hz,激振力≥10KN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企业信誉良好;

3.1.2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商的,应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2)除包件6和包件13外,所投产品通过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在公告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5)业绩要求:

除包件7、包件10外,其他包件投标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投标产品同款设备或同类车型的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达到30台及以上。

包件7、包件10投标人要求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投标产品同款设备或同类车型的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达到10台及以上。

3.1.3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应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2)除包件6和包件13外,其他包件所投产品应具备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在公告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5)业绩要求:

除包件7、包件10外,其他包件投标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投标产品同款设备或同类车型的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达到30台及以上。

包件7、包件10投标人要求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投标产品同款设备或同类车型的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达到10台及以上。

(6)具备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备: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并持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13个包件进行投标,可中标13个包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具备投标资格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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