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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江公司330MW与600MW灰库增设干灰搅拌系统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受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粤江公司330MW与600MW灰库增设干灰搅拌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

 1受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粤江公司330MW与600MW灰库增设干灰搅拌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邀请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韶关发电厂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厂区南临北江,东面以京广铁路线为界,北距曲江区约23km,韶关市37km。厂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粤江公司新增330MW与600MW灰库增设干灰搅拌系统,投标人负责项目设计、设备选型、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及相关资质。
(3)投标人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均具备项目实施经验。
(4)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作废标处理。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选择的设备在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一台300MW机组及以上运行的业绩,且已证明安全可靠,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5)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上午9点00分至2017年3月8日下午16点00分。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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