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2017-03-03
一、项目名称:地铁1号线临时用电工程第三批设备材料招标
二、招标编号:HG—2017—2—153
三、招标内容: 管线隐患消除器163个
注: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接待。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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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