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双水绕城”—南官河景观提升工程一标段(景观工程)招标
泰州市“双水绕城”—南官河景观提升工程一标段(景观工程)招标
泰州市“双水绕城”—南官河景观提升工程已列入泰州市2017年度城市建设计划,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泰州市城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泰州市“双水绕城”—南官河景观提升工程一标段(景观工程),位于泰州市高新区,即凤凰路以南至周山河段,建设区域总面积约18.6公顷。工程估算价为2000万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广场0.91万平方米、木质铺装0.1万平方米、新建彩色透水混凝土道路1.8万平方米、游步道0.26万平方米、建设生态停车场0.05万平方米,对约755米驳岸局部改造,建设景观亭廊、树池、花池、景墙、雕塑小品及公共设施等,新建南官河支河交通桥4座,土方及景观照明等。
工程计划2017年3月开工,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按月进度支付,每月20日按照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实际完成金额的70%办理支付,在通过完工验收并完成财政结算审计再支付实际完成金额的20%。剩余10%在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按照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泰人社发【2017】35号)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按月的农民工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如不能提供有效资料,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若有其他中标项目仍在建的,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1、合同工程量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3、通过合同完工验收。4、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5、因非承办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120天(含)。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业主出具的项目经理可离场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原件必须在系统内备案,该原件须与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一并递交,未随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予承认,并可能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 2月28日(截止至2月28日16 :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