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新图书馆两部电梯等电梯维修项目招标
1、受长春师范大学的委托,对长春师范大学新图书馆两部电梯等电梯维修项目进行招标代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确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
2.1谈判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新图书馆两部电梯等电梯维修项目
2.2谈判项目编号:JLST-2017-003
2.3谈判项目内容: 新图书馆两部电梯等电梯维修项目
2.4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
2.5交货地点:长春师范大学
2.6采购预算:人民币17.5660元
2.7资金来源:大修计划经费
2.8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技术、资金和设备能力;
3.3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 2017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复印件、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和谈判时间、地点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9时30分。
5.2谈判时间:2017年3月21日9时30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