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数量
化州绿能环保发电项目边坡勘察、设计及监测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
2、 项目概况:
化州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厂址位于化州市丽岗林场南斋坑岭,西侧紧邻垃圾填埋场。厂址东临省道S285,南靠汕湛高速(在建),交通运输便利。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述①-③的所有资质要求:
① 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综合类甲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甲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 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测绘专业为工程测量(证明文件:提供《测绘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 有效业绩”须满足以下①-②的所有要求:
① 业绩内容: 25米以上高边坡支护设计
② 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验收时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合同甲方、签订时间、业绩内容等内容。合同原件备查)
5.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岩土类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证明文件:提供项目负责人岩土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年12月-2017年2月社保局出具的社保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5.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人(即联合体主体)、成员及各自所承担的范围(格式详见1-10联合体协议书);
5.5.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满足上述“5.2/②”及“5.3”项要求;
5.5.3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且满足上述“5.4”项要求;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根据厂区地形及前期设计资料,进行边坡详细勘察、边坡防治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含施工图预算)设计,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边坡详细勘察报告及边坡防治施工图,竣工图编制;根据审核通过的边坡防治施工图要求,进行边坡工程的第三方监测(所有边坡工程),监测工作包括监测网的布设及观测复测、监测点的采购安装及观测、监测仪器的采购安装及观测、裂缝观测及现场巡查、资料整理的全过程第三方监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8、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获取时间: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