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怀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托对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调试项目(招标编号:GXTC-174500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北京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45%,社会资本投资55%。
2、项目概况: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件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怀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15]826号)。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怀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为北京北控雁栖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怀柔区庙城镇孙史山村北侧,总用地面积86165㎡。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及干化污泥600吨。本工程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焚烧线选用2条线配置,即2台×3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2套×6MW汽轮发电机组+3台×100t/d污泥干化设备。
3、招标范围:分部试运中的单机试运由施工承包商负责,投标方负责验收;分部试运中的分系统试运由投标方负责,施工承包商等有关单位配合完成;机组的整套启动和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由投标方负责;配合招标人组织的机组性能试验。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源工程类(发电工程类)调试资格证书丙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肆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单台日处理垃圾量300吨及以上的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机组整套启动调试业绩3个;(投标时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由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1:00,14: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