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20千伏梅林至经贸线路工程已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深发改核准〔2015〕000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深圳市
2.2建设规模:新建220kV梅林至经贸电缆路径长1×0.66km,新建电缆终端场1座;新建220kV 梅林至经贸单回架空线路0.042km,新建单回路终端塔1基,原梅水线29#~新N31重新紧线段长0.394km;220kV经贸变电站保护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4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13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无时效期内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处罚。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6)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中标单位隶属同一集团。
专用条款:
1)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2) 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许可;
3) 项目经理的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被建设部门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处罚,尚在处罚期间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3 月 4 日至2017年3 月 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