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医院新区新址手术室无影灯及部分设备安装和零星装饰装修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受阜康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阜康市人民医院新区新址手术室无影灯及部分设备安装和零星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经阜康市财政局采购办批准执行招标;项目编号:FK2016-GJ-153,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融资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FK2016-GJ-153
2.2项目投资:约1932449.66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三标段实施。
2.4建设地点:阜康市人民医院新区新址。
2.5 招标范围:
2.5.1 一标段:手术室无影灯安装工程。(控制价 779173.28元)
主要内容:LED760/560经典型无影灯1套、LED720/520经典型无影灯9套,共计10套无影灯安装及采购。
2.5.2 二标段:新址自动扶梯装饰及热风幕安装工程。(控制价 416250.29元)
主要内容:自动扶梯的外装饰主材为不锈钢材质及10台热风幕安装(含热风幕采购)
2.5.3 三标段:新址急诊楼注射室零星装修改造工程。(控制价 737026.09 元)
主要内容:门诊楼注射室防盗门、玻璃隔断、墙面装饰、断桥隔热型材门安装含主材装饰装修工程及部分门窗、吊顶零星改造工程。
2.6工期要求:60 天(日历天)。
2.7工程质量:合格
2.8控制价:本次招标设有控制价,投标人报价不允许超出控制价。
2.9付款方式:4.3.3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对应设备在该经营许可范围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疆外企业须有进疆备案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疆外企业须有进疆备案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疆外企业须有进疆备案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2 月 23 日至2017年3 月 1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时至18:00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