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一座160000m?LNG储罐EPC工程 1.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1.1项目名称: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一座160000m?LNG储罐EPC工程项目
1.2项目公司名称: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3项目投资人: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4建设地点:中国江苏省启东市吕四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工业园
1.5建设规模:新建1座16万立方米全包容LNG储罐及其配套设施
1.6 1.7工期:约28个月,与2017年12月底完成联合试运转工作
1.8招标公告范围: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一座160000m?LNG储罐工程EPC,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项目管理、采办、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等所有工作。
1.9相关说明: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基地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00亩,一期“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项目占地面积约753亩。水域建设1个LNG卸船泊位(结构按15万立LNG船设计)及长约3.9公里的引桥,陆域建设2台50000m?LNG储罐、LNG装车区以及相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目前根据项目发展,新建1座1600000m?LNG全包容储罐及相关配套设施。
随着南通港吕四港区小庙洪5万吨级航道工程实施以及10万吨级航道工程推进,结合江苏省天然气市场需求和码头结构的设计能力,提升广汇能源启动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一期项目建设基础上扩建1座160000m?LNG全包容储罐,储罐及其附属设施具备接收150000m?LNG船、向2台50000m?储罐倒液的功能、向车(船)装液的功能、向外界中高压官网供液(气)的功能、储罐自身BOG处理功能及相关配套设施,远期达到300万吨/年转运功能,综合考虑冷能利用功能。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公告采用公开招标公告方式,投标人以独立法人名义或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
2.2本次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行业甲级(可从事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且近8年有从事同类或类似同等规模的成功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2.3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2.3.1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当缔结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业主方要求。
2.3.2联合体成员如果有境外公司,联合体作为投标人应当理解并遵守中国政府发布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员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它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的法律法规规定。
2.3.3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在投标时向投标方分部提交一份由其各自母公司亦/或控股股东对其中标后共同及/或分别签订的生效合同的履行承保的担保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项目管理、采办、安装、施工、试车、开车和竣工移交与项目工作范围相关的其他工作。
2.4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无论是以自己名义还是以联合体成员名义及无论是以总承包商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均不得同时出现到涉及本次投标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文件中,否则相应标书将被拒绝接受。
3.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和投标确认
3.1发售招标公告文件时间: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10号(北京时间),购买招标公告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人民币,无论投标人是否投标或者中标,招标公告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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