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至海兴公路改扩建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招标
海伦至海兴公路改扩建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招标
1.招标条件
海伦至海兴公路改扩建工程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17] 1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车购税投资及地市县投资。招标人为海伦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改扩建道路全长52.649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
2.3计划服务期: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10月15日。施工工期6.5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试验检测服务期30.5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试验检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本项目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施工的试验检测工作;
2)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5试验检测机构设置:试验检测机构应是由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检测中标单位负责组建,承担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作为从事和管理本项目试验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的现场办事机构。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
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长度(公里)
SJ1
K7+351---K60+000
标段内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的试验检测工作;全线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52.64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含证书附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的检测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累计独立完成至少60km的三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试验室主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7 年2月 23日至 2017 年2月27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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