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编号:GS(ZD)2017020G)
1.招标公告条件
本招标公告项目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钦市发改环资[2016]31号、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公告人(项目业主)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和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项目招标公告编号:GS(ZD)2017020G
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联民街、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松明泾。
建设规模:
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为500m3/d,远期处理规模为1000m3/d,配套敷设管径为d200-d400污水管网2.31公里。
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为500m3/d,远期处理规模为1000m3/d,配套敷设管径为d200-d400污水管网1.845公里。
合同估算价:约1300万元(其中: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污水处理工程约为690万元,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约为:610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公告范围: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污水处理工程、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设计单位: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勘察设计院
勘察单位: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勘察设计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公告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