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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河南洛阳谷水大院及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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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河南洛阳谷水大院及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联通河南洛阳谷水大院及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联通河南洛阳谷水大院及大楼物业服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谷水大院及大楼物业服务:
2.1.1谷水大院9800平方内的所有附属建筑物的保洁及维修;大院内的绿植养护及
修剪。
2.1.2谷水大楼10000平方内所有公共区域的保洁及维修。
2.1.3本项目拟采购三年
2.2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采购三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3.2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含100万元)。
3.3潜在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潜在投标人须在洛阳市内设有本地化管理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0天设立办事机构。
3.5潜在投标人具有物业服务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本项目须配备人员 不低于15人,其中须具备2名电工(电工证原件)、2名电梯操作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简称.电梯安全管理证)和物业项目经理1名。
3.6潜在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至今的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成功案例,提供服务合同原件。
3.7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拒绝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9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9.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9.4潜在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9.5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1.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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