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已由大同市国土资源局以同国土资发【2016】294号、大同市人民政府以同政办发【2016】88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大同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4、服务周期:2017年3月底交初稿,2017年5月底按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5、招标内容:根据现有调研和测算,完成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编制规划修改方案、建立数据库和评审备案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00 (节假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