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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研发大楼及食品保健品集聚区夜景亮化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生科研发大楼及食品保健品集聚区夜景亮化工程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

 生科研发大楼及食品保健品集聚区夜景亮化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生科研发大楼及食品保健品集聚区夜景亮化工程

2、招标编号:永明(QH)2017-006;

3、建设地点:生物科技产业园区 

4、招标内容:生科研发大楼及食品保健品集聚区夜景亮化工程等

5、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范围:生科研发大楼及食品保健品集聚区夜景亮化工程等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

以上资质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执业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形式的应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成员组成数量不超过2个(设计单位1个,施工单位1个)。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3年至今)一个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有效的工程合同为准)。

3.5投标人须具有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201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备注: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是联合体,指各方,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备案手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联合体,指牵头人,下同)、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后的)。上述资料(除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胶装成册。若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25 日至2017年 3 月 1日,每日上午9:30到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到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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