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电信分公司一枢纽四、六楼土建改造工程招标
乌鲁木齐市电信分公司一枢纽四、六楼土建改造工程(比选编号:0651-170230/G)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潜在参选人参加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本次改造内容为:四层办公室中间做隔断,一半区域改为机房,一半为办公室,共计355.68平方米。机房区域拆除暖气12组及窗户5个;六层更改为同原有四层的办公室,拆除原有隔断重新粉刷机房区域新增综合布线,更换塑钢三玻窗户,新增暖气及主任办公室,共计539.76平方米;更换破损地砖共计60块。
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施工费用约12万元(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3 计划工期:四楼改造工期:10日历日;六楼改造工期:10日历日。
1.4 比选范围: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5 同类工程: 2014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的类似项目。
1.6 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共1个标包;本项目中标人产生一名;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2参选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1.3 参选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以来最新一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
2.3业绩要求:参选人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同类工程的项目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
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项目团队要求:
2.5.1本项目须配备1名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本单位注册;如使用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的,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已延续注册的除外,同时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2.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参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参选,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