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公-安局警务机制改革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招标
一、项目编号 : FZDD-LZC-2017006
二、招标项目名称 : 乐安县公-安局警务机制改革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项目预算金额:105.34万元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治安防控平台
1
套
详见招标文件
侦查实战平台
1
套
交通情报指挥平台
1
套
四、投标方式: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货物投标,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无效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为了确保此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
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46寸拼接屏、拼接控制器1、拼接控制器2、200万变焦高清半球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生产厂家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 、投标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证书(件)原件,供专家评委资格审查,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的证件等证明材料必须扫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八、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3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