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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云至古田道路、国道205线上杭城区过境线、国道205线才溪过境线、等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5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步云至古田道路、国道205线上杭城区过境线、国道205线才溪过境线、等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信息详情招标编号:FJXCJLY(2016)G

 、步云至古田道路、国道205线上杭城区过境线、国道205线才溪过境线、等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招标

信息详情
招标编号:FJXCJLY(2016)GC028号 开标时间:2017-03-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上杭交通建设投资公司 所属地区: 
大中线(大池至溪口段)、步云至古田道路、国道 205 线上杭城区过境线、 

国道 205 线才溪过境线、黄竹至富光道路、中都至下都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项目投资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XCJLY(2016)GC028号 

1. 招标条件 

大中线(大池至溪口段)、步云至古田道路、国道 205 线上杭城区过境线、国道 205 线才溪过境线、黄竹至富光道路、中都至下都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共 6 个单一项目,以下合称为本项目,每个单一项目简称为分项目) 。根据 2017 年 1 月 4 日《上杭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 61 次会议精神,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进有实力的建设投资人对 本项目 进行投资建设 ( 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 ) 。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由 上杭交通建设投资公司 作为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委托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建设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建设投资人参与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 大中线(大池至溪口段)、步云至古田道路、国道 205 线上杭城区过境线、国道 205 线才溪过境线、黄竹至富光道路、中都至下都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项目投资人 。 

2.2 项目地点:上杭县境内。 

2.3 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 

2.3.1 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约 7.9 亿元(最终以上杭县财政投资评审心审核的数据为准) 。 

2.3. 2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路线全长、公路标准设计等级,路基、路面、车道设计及路面结构形式详见各分项目的施工设计图; 

2.4 招标内容和范围: 

2.4.1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购买服务。 

2.4.2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大中线(大池至溪口段)、步云至古田道路、国道 205 线上杭城区过境线、国道 205 线才溪过境线、黄竹至富光道路、中都至下都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投融资约 7.9 亿元(最终以上杭县财政投资评审心审核的数据为准) 

2.5 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上杭交通建设投资公司作为 大中线(大池至溪口段)、步云至古田道路、国道 205 线上杭城区过境线、国道 205 线才溪过境线、黄竹至富光道路、中都至下都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项目投资人 的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由中标人投资建设本项目,由上杭县交通运输局与中标人就每个分项目分别签订《 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与回购合同》(以下简称 “ 《项目建设与回购合同》 ” ) 

2.6 建设工期:本项目统一招标,具体工期根据各分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各分项目完工后独立验收合格进入各分项目回购期。 

2.7 项目回购期: 15 年(不含建设期 2~3 年,各分项目建设期以回购合同约定为准)。 

2.8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 )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信誉良好企业,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具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2 投标人必须为中央企业或省内国有企业,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投标人 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经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3.2.5 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项目建设的相关税费应在项目所在地缴纳。 

3.2.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至开标前一天,每天上午 8 : 3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5 : 30 时至 17 : 30


4.3 提交了正式《投标申请》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 1 )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 

( 2 )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 3 )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 4 )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5 )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4.4 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 (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技术资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 50 元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3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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