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人:无锡华光工业锅炉有限公司
1.2项目概况:无锡华光工业锅炉有限公司2017年度租借新能源电动汽车贰辆,负责每天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工作。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须为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1.2、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2.1.3、投标人须提供纯电动能源汽车完成班车接送服务;
2.1.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 2017年3月 10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