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吨醚化、成品油装卸——储罐喷淋消防冷却装置招标
40万吨醚化、成品油装卸——储罐喷淋消防冷却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H-WZ-GKZB2017-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0万吨醚化、成品油装卸——储罐喷淋消防冷却装置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40万吨醚化、成品油装卸——储罐喷淋消防冷却装置。
2、技术要求:详见小型设备规格表及规格书。
3、招标范围:40万吨/年催化轻汽油醚化项目储罐喷淋消防冷却装置两套、成品油装卸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储罐喷淋消防冷却装置三套,共计五套(详见小型设备规格表及规格书)。
4、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
5、供货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二十天内(通知发货)。
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含运杂费)。
7、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卖方提供全额发票付合同价款90%;质量保证金10%。
8、服务要求:售后服务4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到现场。
9、其 他:最高投标限价96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具有标的物制造资质。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3、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及以后至投标截止日前已完成的具有与标的物技术等同且在石油化工方面销售且已正常投入运行业绩,总数量在5套以上(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明细表复印件、现场施工图片等证明材料),满足锦州石化公司成品油装卸设施技术改造固定消防冷却水装置技术规格书要求。
4、在人员、设备、生产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无其他不良履约记录。
6、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5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 2017年 3月 6 日至 2017 年3 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及“盖公章”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