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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5万吨/年催化裂化催化剂联合生产装置DCS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5万吨/年催化裂化催化剂联合生产装置DCS招标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委托,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5万吨/年催化裂化催化剂联合生产装置DCS招标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委托,对催化剂长岭-5万吨裂化剂联合生产装置DCS所需DCS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321-3815-176-B1

2.项目内容:催化剂长岭-5万吨裂化剂联合生产装置DCS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集散控制系统\输入3001-4000点 输出1501-2000点 9台操作站 8台工程师站 1.00 套 包1-1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5月31日、用户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技术文件必须对本项目组态及现场技术服务分别列出推荐的项目经理及专业工程师(三年以上工作时间,3个5000点I/O系统规模以上项目技术实施负责人)的人员名单、项目实施证明。本项目组态工作不得采用分包管理。 2.智能设备管理系统(AMS)软件应有2 年以上和3 个以上的国内、外用户的应用经历。智能设备软件管理软件的授权点数必须在2000点以上。智能设备管理系统应能在PC 机上运行,能在Windows 7 XP 及Windows 2003 操作系统下运行。应带有SQL Server 2000 或Oracle 数据库软件。 3.投标方必须根据DCS规格书的基本要求配置制造厂商成熟的、最新型的主流设备和软件版本(硬件及软件版本必须在正式公布的一年以上,三年以内)。为本项目提供的DCS的设备型号和软件版本应有在国内外同类或相似联合装置,控制规模(I/O>5000点)的项目应用业绩,要求使用同样的系统且连续、成功运行三年以上(含三年)。报价技术文件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基本配置情况、投运时间和用户竣工验收证明等真实资料。 4.DCS设备的机械性能、环境适应性和电磁兼容性应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 证)”或“欧洲统一认证(CE认证)”;DCS系统应具有CMMI 3级以上认证(软件成熟度认证)。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2月24日9:00时至2017年3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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