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祺·澜湖国际5#楼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
三祺·澜湖国际5#楼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祺·澜湖国际5#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临桂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核字[2013]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三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桂林临桂新区 F13 地块,临桂区凤凰西路与万平路交汇处东北侧。
建设规模:三祺·澜湖国际总建筑面积约 270229 平方米。其中 5#楼为高层住宅,建筑面积约 13963
平方米,地上 26 层,地下 1 层,共 128 户,共需安装电梯 2 台。
合同估算价:约70万元
工期要求:
供货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且图纸确认并支付当批需供货设备排产款之日起算,设备运至工地现场之日止)60天。
安装工期要求:(自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设备安装之日起算,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广西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之日止)50天。
招标内容:三祺·澜湖国际 5#楼电梯共 2 台,其中客梯 1 台,担架电梯兼消防电梯 1 台。本次招标内容为完成本项目所有电梯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施工现场二次运输、仓储、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维修保养服务、培训、电梯运行期间的成品保护及其它为完成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2009、《电梯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20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 以及现行中国国家的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电梯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广西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
安装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制造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需持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拟投标电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
3.2业绩要求:考核期内具有单个合同含有2台及以上垂直电梯的采购、安装项目业绩,考核期指2014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3.3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进行投标(代理商必须持有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进行报名,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
3.4投标人在广西范围内必须有投标人直接设立的全天24小时售后服务站:
售后服务机构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3.5电梯的安装必须由满足制造许可要求的一方直接完成(要求直接设立有全天24小时售后服务站)或授权具有相应许可证且直接设立有全天24小时售后服务站的单位完成。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时,下午15时00分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授权人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装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制造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证书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原件备查)及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对本招标项目开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人介绍信原件、授权书原件及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人个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以近2个月内检查机关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时,下午15时00分时至17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