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办事处加工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购置办公用品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明湖办事处加工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购置办公用品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明湖办事处加工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购置办公用品项目
2.2、项目编号:郑经采公开(2016JLDDL)171号
2.3、质量目标:合格
2.4、供货及安装期:10日历天
2.5、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以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三个包
A包:办公类
B包:器材类
C包:广告类
三、本次招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报包要求的主要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2.3提供企业所在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地点:
4.1、 报名时间: 2017年2 月 24 日—2017年 3 月2 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