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烟气净化系统及汽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采购招标
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
烟气净化系统及汽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已由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审批【2017】62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烟气净化系统及汽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中牟县郑庵镇规划广惠街与双湖大道西北角。
2.2项目规模:本工程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规模为年处理生活垃圾146×104吨,投资约21亿元,厂区占地约232亩,该工程设计6条处理能力为7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采用中温中压(4.0MPa,400℃)锅炉,配备3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处理(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SCR脱硝”组合工艺)、飞灰稳定化处理、渗滤液处理等工程。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烟气净化系统。
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共6套,包括脱酸系统、布袋除尘系统、石灰浆制备储存输送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还原剂制备系统、SNCR脱硝系统、SCR脱硝系统、飞灰输送系统、飞灰固化系统、烟道系统、电气和仪控、钢结构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设计、制造、监造配合、供货、运输、现场指导安装和指导调试、技术服务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第二标段:汽轮发电机组。
30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30MW发电机成套设备,共3套,包括汽轮机+发电机设备、励磁系统、油压系统和电仪控制系统等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设计、制造、监造配合、供货、运输、现场指导安装和指导调试、技术服务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4. 质量和交货要求
4.1设备质量要求:合格
4.2计划交货期(具体设备到货日期和安排,合同另行约定):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200日历天。
4.3交货地点: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现场。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第一标段:①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烟气净化系统的设备制造商或专业集成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②投标人应拥有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对应的烟气净化系统核心设备的生产技术、资格、能力;③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至少拥有5台套600t/d或以上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机械炉排炉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供货业绩,所有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用户证明(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文件须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投运时间、用户满意程度等业绩要求的各要素,用户证明原件最迟应在开标时提供);④如果使用引进技术,则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与技术支持方签订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引进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2第二标段:①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轮机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0万人民币;②投标人业绩要求:2011年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5个单台额定功率25MW及以上的汽轮发电机组供货业绩,所有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用户证明。(业绩合同及最终用户证明文件须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投运时间、用户满意程度等业绩要求的各要素。用户证明原件最迟应在开标时提供)。
5.3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5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须知
6.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报名。
6.2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在国内业绩的销售合同及用户证明文件;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证件、材料报名时需出示原件查看,并留存2套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 报名截止后,每标段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文件的地点同6.1,时间另行通知。
7.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如需资格预审,如需要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10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