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道隆村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X道隆村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函【2016】47X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江黎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江黎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新建村入口湿地公园1941平方米,X1900平方米,X854平方米,X94平方米,X251平方米,X674平方米,景观绿化25624平方米,水平台677平方米,木栈道451平方米,生态停车位313平方米,文化景墙84米,栏杆458米,挡土墙233平方米,围墙234米,廊架3坐,以及厕所、景观亭、X、农家乐改造等工程。
2.2、建设地点:X道隆村。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绿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事宜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X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X站截图证明(加盖公章);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6日至2017年03月1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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