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林业局昌宁县2016年度森林抚育项目招标
昌宁县林业局“昌宁县2016年度森林抚育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段及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12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二、 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 资金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①.投标申请书;
②.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财务状况报告;
⑥. 提交人社部门出具的本企业在2年内无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而被查处的证明 ;
⑦.法人身份证明;
⑧.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⑨.委托人身份证明(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有“造林绿化或林业技术服务”相应经营内容; 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
(2) 同一企业最多只能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四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报名资料于 2017年2月24日 至 2017年3月2日 17:00前到 指定地点报名,每日上午8 : 00至11 : 30,下午2 : 30至5 : 00。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50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