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属矿井采区变电所供配电设备、顺槽带式输送机和掘进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该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矿井采区变电所供配电设备、顺槽带式输送机和掘进机等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CFDHW1702020009
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1:采区变电所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400KVA 2台,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200KVA 1台)
标段2:矿用隔爆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矿用隔爆低压真空馈电开关(矿用隔爆型内置本安型<智能>高压真空配电装置11台,矿用隔爆型智能化低压真空馈电开关19台,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真空馈电开关3台,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真空电磁启动器3台,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3台)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交 货 期: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4、交货地点:按业主要求的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标段1、标段2:执行生产许可的,应具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与招标货物相同的系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类似产品供货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报名时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招标货物所需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生产(制造)许可证、矿用产品MA证书、防爆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6)近三年内有一项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业绩证明(供货合同)。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17年3月7日- 2017年3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