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XX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官港地热供热一期回灌井X修复工程, 总面积约845平方米;墙面粉刷工程,总面积约473平方米;墙面维修工程,总面积为9平方米;水泥排水管修复工程,总长度11米;井口修复工程,共计6口。
工程名称:官港地热供热一期回灌井X修复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官港地热供热一期回灌井X修复工程。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官港地热供热一XX修复工程,总面积约845平方米;墙面粉刷工程,总面积约473平方米;墙面维修工程,总面积为9平方米;水泥排水管修复工程,总长度11米;井口修复工程,共计6口,工程项目造价约31万元。招标范围包括:X修复工程、墙面粉刷工程。详见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20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X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X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X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X文和津建筑〔2012〕109X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物华道1X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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