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2017年03月06日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挂网】 已获批准,资金来源 9,招标人为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厂前区及外租宿舍楼物业服务,具体服务范围以技术招标文件为准。服务期限一年,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为年度报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3.2 服务期限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物业服务项目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厂区物业服务项目业绩证明。业绩必须满足下列的要求:近3年内至少承接过2项及以上物业服务管理项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带抵扣联)。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7、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06日 09:00起- 2017年03月14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服务期限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物业服务项目 |
1 |
1500元 |
服务期限一年 |
GDCX03-JGZB16-0816/01 |
5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03月28日16: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