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17第1X
招标代理:X
业主名称:XX
X:泉州市
招标公告
XX招标编号为泉港施招字2XX迁址重建项目(一期)桩基检测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泉港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泉港发改【2014】审10X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检测单位。
1.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工程规模:本项目建安费约9365.4756万元,建筑面积:20686.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91.4m2,地下建筑面积4594.7m2。主要建设内容有:XX(建筑面积15866.48m2,X高X,X高X)、地下室X、配电房、洗衣房和氧气站等单体工程和设备工程,X硬化,景观绿化、X等配套工程。
1.2招标范围:XX迁址重建项目(一期)桩基检测工程,包括竖向抗压静载、低应变动力检测、钻芯法检测等项目。
1.3检测工期要求: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完成后2天内提供检测结果,7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1.4检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及国家行业有关检测规范标准;
1.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
1.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X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必须能够承接本工程冲孔灌注桩(2000T以上)、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实验、基桩低应变动力实验、钻芯法检测〕
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备案证书。
(3)检测项X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资格证书且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其他X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资格证书且不少于3个人,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资格证书上的投标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符的,应提供经签定的劳动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
3.获取招标文件的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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