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核电取水口清淤(2017)X批准建设,X,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德核电取水口清淤(2017)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福建省福鼎市;
3、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1-4#机取水口重件码头回旋水域以内海域的日常巡检及年度清淤,日常巡检对范围内的赤潮、水草、竹竿及其他漂浮物进行打捞。XX底部清淤、宁德核电1-4#X以内清淤及淤泥外运处理。。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工期:一年;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资质: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在任何在建项目担任任何职务。
4、X审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近三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企业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港口河道清淤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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