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受 国电玉林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玉林六坪顶风电项目二次设备包含110kV计算机监控系统、110kV主变保护、变电站直流屏、变电站交流不停电电源屏、电能量采集装置及电表屏、蓄电池组(胶体式)、有功、无功控制系统、110kV母线保护、35kV母线保护、故障录波装置、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系统子站、试验电源柜、图像监视系统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08日 09:00整到 2017年03月14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