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宝山东路184号)、平顶山发电分公司(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辛集乡)、南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岗王庄)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THN20170018
标段名称及招标范围数量: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南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碱采购。
招标范围与数量: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具体见招标文件):
GJDTHN20170018-1: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碱采购
GJDTHN20170018-2:平顶山发电分公司氢氧化钠碱采购
GJDTHN20170018-3:南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碱采购
招标范围与数量:豫新发电采购氢氧化钠碱320吨,平顶山分公司采购离子膜烧碱1000吨,南阳热电氢氧化钠碱250吨,根据具体使用情况供货。质量标准:符合GB209—2006中IL-IT(离子膜法液体烧碱)型的Ⅱ类优等品离子隔膜碱,浓度(NaOH%)≥30.0%,碳酸钠(Na2CO3 %)≤0.1%,氯化钠(NaCl%)≤0.005%,氧化铁(Fe2O3%)≤0.0006%。罐车运输。
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GJDTHN20170018-1/3各标段500元,GJDTHN20170018-2标段费用1000元。投标人投标的标段不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商或经销商。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
6.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授权代表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11.投标人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具有氢氧化钠碱制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运输(投标方对运输负责且需提供第三方的运输资质证明和双方长期合作证明)。
2.生产厂家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负责运输的单位和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危险化学品运输员押运员资格证。
4.2012年1月1日以来,需具有2个及以上电厂供货业绩(需请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公告时间和发布地址
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通过电子邮件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二)购买方式
1.费用支付
将招标文件款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注明标段招标编号)。
2. 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是年审有效期内的,加盖单位公章,正页与年审页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联系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双面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4)招标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
(5)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回单。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将以上5项内容中《招标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以Word形式,其他4项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招标联系人信箱。报名资料提交后,务必电话通知联系人。
3.招标文件领取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到购买联系人信箱。
(三)其它事项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另行通知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嘉
手机:18718512841
电话:010-52859395
邮箱:3407791411@qq.com
在线qq:340779141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