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新郑路社区安防工程竞争性谈判
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新郑路社区安防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竞争性谈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新郑路社区安防工程
2、采购编号:管竞采[2017]010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概算:约24.72万元
5、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6、项目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郑路165号
7、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月 07 日至 2017年 3 月 09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人;开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起);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供应商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①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②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每周一、周三、周五为行贿档案查询时间),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年 3 月 07 日至 2017 年 3月 09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