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2017年度(二批)节水增效工程材料招标
招标编号:RC-17-ZQJSZX-CL(01-04)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以巴水发〔2017〕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投入及地方和受益农户自筹,并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水务局,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2017年度(二批)节水增效工程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2017年度(二批)节水增效工程
2.2建设地点: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德岭山镇、同和太牧场
2.3供货工期:2017年04月10日---2017年10月31日。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材料采购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2.5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
RC-17-ZQJSZX-CL-01
UPVC地埋硬管φ160(0.4MPa)38452m。
第二标段
RC-17-ZQJSZX-CL-02
UPVC地埋硬管φ160(0.4MPa)38452m。
第三标段
RC-17-ZQJSZX-CL-03
UPVC地埋硬管φ160(0.4MPa)38454m。
第四标段
RC-17-ZQJSZX-CL-04
UPVC地埋硬管φ160(0.4MPa)13700m,PE软管φ90(0.25MPa)106090m。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第一~三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生产PVC-U管材专业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
3.2第四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生产PVC-U管材、PE管材专业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
3.3必须持有本项目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测报告,且具备自备检测设备和手段,材料及设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者不提供);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者不提供);
4) 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测报告;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9日至2017年03月15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