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中国水电天津南港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升压站综合自动化和保护装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IWEN2017030605),现征集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1 工程概况
中国水电天津南港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升压站场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部,大港区东南部,南港工业区境内,风电场中心坐标为东经117°39′48″、北纬38°40′32″,海拔高程为0~4m,场区东依渤海,距离天津市64km,施工交通条件便利。
本工程位于南港八街东侧,二十环之路北侧。
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90MW,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电机组,风电场内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电压送出线路接入腾飞路220kV站的110kV侧。
1.2 资金来源
招标人拟采用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1.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综合自动化和保护装置 1套及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技术文件;负责对综合自动化和保护装置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交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培训或现场工程指导;
1.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质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000万元;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具有10年以上的保护和监控生产销售历史,保护设备在国网公司220kV等级的输变电项目中有连续三年以上的中标记录,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套变电站保护监控设备,累计生产300套变电站保护监控设备以上。
(2)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制造本次招标材料的能力并通过权威机构质量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在最近三年内具有相应业绩,并在使用中未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改进措施的制造厂商。
(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 招标文件的购买
凡经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9∶00至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