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汉溪长隆地块内110千伏架空线搬迁项目(设计)招标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番禺区汉溪长隆地块内110千伏架空线搬迁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番禺区汉溪长隆地块内110千伏架空线搬迁项目(设计)已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输电管理所,建设资金为搬迁(迁改、拆迁)项目(资金补偿),招标人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将110kV龙富上线#119塔(110kV富上洛线#56塔)至110kV龙富上线#128塔(110kV富上洛线#65塔)段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改为电缆线路,改造原有架空线路单线长2.6km;在110kV龙富上线#119塔(110kV富上洛线#56塔)东面新建两基电缆终端塔,新建双回路电缆沿长隆景区内现状路至礼村站北侧新建电缆终端场,接通原架空线路。新建电缆单线长3.1km,电缆截面为1200mm2;新建双回路电缆管廊3.1km。以上搬迁重建内容按双方审查确定的方案及施工设计图纸为准。项目总投资6499.16万元,本次针对项目设计进行招标采购,预计采购金额329.94万元,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招标范围: 番禺区汉溪长隆地块内110千伏架空线搬迁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编制竣工图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一个标段,每个标段一名中标人。(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提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证明。
4
非联合体投标。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6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
7
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9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义出具。(以招标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
10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1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2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13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14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15
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16
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下浮费率,投标人所报的下浮费率不低于0%的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大于1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相关登记工作,未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7 日至2017年3月1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