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业县第五中学学生食堂工程施工招标
信息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县第五中学学生食堂工程已由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投资[201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业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XY2017-008(XYCG2017GK008)
建设地点:兴业县第五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新建学生食堂 1幢3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最大单跨8.4米,建筑占地面积967.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40.41平方米,高度12.9米;主要建设内容土建、给排水、电力、消防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520.166842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定额工期204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审图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不划分。
设计单位: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广西玉林市宇正地质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取得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9 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 分至16时30分
5.2 招标文件(不含其他资料)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