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2016年度包公庙乡包公庙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睢阳区2016年度包公庙乡包公庙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睢阳区包公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2016年度包公庙乡包公庙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2 招标编号:商睢财采购(2017)036号。
2.3 项目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包公庙乡。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计划工期:施工标段:180日历天。
监理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6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亮化工程、排水工程、垃圾收集点工程及公共服务设施等,详见施工图纸。
监理标段:商丘市睢阳区2016年度包公庙乡包公庙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3.2 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业绩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企业2014年3月1日以来完成过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监理标段投标企业2014年3月1日以来完成过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以监理合同为准)。
3.5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证明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为准)。
3.6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3月6日查询到2017年3月6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方式和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图纸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