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联通新疆哈密广东路营业厅装修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哈密联通广东路营业厅装修工程。
1.2 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
1.3 计划工期:2017年5月31日前完工。
1.4 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预算30万元。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 质量等级:合格
1.7 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2.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者,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1.2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2.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财务要求
2.2.1 投标人财务状况:近年(2015)本单位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记录。
2.3 业绩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同类业绩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且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限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首未页、合同范围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等实质性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信誉要求
2.4.1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2.4.2 近三年内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
2.4.3 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须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 其他要求
2.5.1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关联公司、子母公司、挂靠单位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6日至2017年03月11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投标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